▲深入淺出
要求抽象思維尚不發達的幼兒來正確“解讀”種種抽象的“教條”自然有相當的難度,由此家長輔以圖片、故事、演示、肢體語言等種種方式來加強孩子對“規則”的理解。如在引導孩子學“不能貪吃”這一“規則”時,就講講“貪吃麥苗最后被撐死的小馬駒”的童話故事。
▲從生活瑣事做起
父母和孩子一起制定有關各種生活瑣事的“規則”,其中包括定時起床和上床,堅持早鍛煉、吃早餐和做力所能及的家務,用餐定量,看電視每天不超過2小時,見到老人要有禮貌等等,其中強調的是原則,包括按時起居、規律生活和自我控制等。
▲隨時隨地無處不在
德國式的“規則教育”實際上隨時隨地、無處不在。如當帶孩子走在馬路上時,孩子就會得到“紅燈亮了絕對不能通過”的訓導;甚至在孩子們玩游戲時,“遵守規則不準賴皮”也被提高到與人品相關的高度。
▲讓孩子自我監督
在許多場合下,監督孩子是否遵守“規則”的人并不一定非得家長,而完全可以由孩子自己充任。漸漸地,他們便可以逐步做到在沒有家長催促或提醒的情況下,自覺地守規矩,可謂習慣成自然。
▲循序漸進
不同年齡段的孩子,理應學會遵守不同“難度”或要求的“規則”。即以強調培養“集中注意力”,即“專心”的“規則”為例:2歲半的孩子,父母可以開始設立每天20分鐘的“安靜無話”時段,要求他在自己固定的位置專心做事情,不說一句話,如果孩子沒有做到,那就需重新再“安靜無話”20分鐘。而待孩子長大到四五歲時,“安靜無話”時段就分別延長至40分鐘和1個小時了。
▲不忘尊重孩子個性
每每在孩子著手做事之前,老師或家長便會把種種“規則”向孩子講明,同時也允許孩子提出反面意見。此后在規則允許的范圍內,孩子便可以根據自己的個性或意愿去做他喜歡做的任何事。實際上,這樣孩子往往不僅工作完成得較順利,而且相關的“規則”也遵守得較好。
▲不搞強迫體罰
德國人既不像美國人那樣往往給予孩子充分乃至極度的自由,也不像中國等東方民族那樣一味要求孩子“規規矩矩”,即聽話或乖。他們認為:孩子作為獨立的個體,同樣有享受自由的權利,當然,這是一種在“規則”允許范圍內的自由。德國家長在實施他們的“規則教育”時,從來不搞體罰,同時也和美國人一樣,樂于肯定或贊美孩子做得好、較好甚至只有進步的事情。www.jienenejd.cn中國全腦開發網